1.1.回绝下述供货商参与本次收购活动(供给证明材料或许诺函): 1)为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货商单位担任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收购活动; 3)被“信誉我国”网站(或我国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
依据《关于在政府收购活动中推广信誉许诺制的告诉》宁财购通〔2021〕5号规则, 参与南京区域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政府收购署理组织作出信誉许诺。供货商应尽早做好许诺作业,点击‘南京公共收购信息网’主页 ()‘南京市政府收购供货商诚信档案’体系链接翻开体系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货商应先点击‘供货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结注册),然后在“信誉记载”模块页面点击“信誉记载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收购供货商信誉记载表暨信誉许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呼应)文件同时递送。在政府收购资历审阅查看环节,供货商只需供给书面《南京市政府收购供货商信誉记载表暨信誉许诺书》,即可代替以下证明材料:(1)契合国家相关规则的财政状况陈述;(2)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有实行政府收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的证明材料;(5)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涵经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证明材料。供货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收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誉许诺书代替的证明材料提交收购人或收购署理组织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收购人或收购署理组织宣布中标(成交)告诉书。供货商触及以下景象的,不适用信誉许诺: ①供货商被列入严峻失期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分且尚在处分有用期内;③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不适用信誉许诺的景象。供货商对信誉许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用性担任。如作出虚伪信誉许诺,视同为“供给虚伪材料获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4会集踏勘现场或答疑:各供货商应仔细踏勘项目现场,了解现场地势、路途和周围环境,了解悉数或许影响项目施行的要素,且供货商应对自行取得的材料、信息的正确性负悉数职责,自行承当因而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作业不具体的供货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理由而向收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收购人不承当任何职责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6除在投标文件还有规则外,答应进口产品参与的,进口产品确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收购进口产品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则。答应进口产品参与的,满意需求的国内产品能参与。答应进口产品参与的,优先收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能、与我国企业签定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货商的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