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02 14:43:48 | 作者: 锅炉分类
2台蒸汽发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721-F-376)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现对锅炉房2台蒸汽发生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八、政策功能”中内容需要作如下说明: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报价参与价格打分,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报价为准。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式如下:参与评审的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报价×10%。(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该《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小型、微型公司可以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投标产品属于上述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资料。本项目中采购设备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和水嘴”(以上类别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规模的公司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投标产品属于上述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资料。本项目中采购设备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和水嘴”(以上类别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Copyright © 2028 网络服务商 乐鱼手机官网入口首页_乐鱼手机官网首页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站地图